根据卫生部《关于严禁向患者收取“红包”的通知》,及乌鲁木齐新军都白癜风医院《员工手册》第四章第二节第19款规定,现就我院员工拒收患者“红包”做如下公告:
一、本院为“无红包”医院。本院医务工作者在医疗活动中,应严守职业道德,发扬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,积极治疗,精心护理。除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,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“红包”。
二、向患者索要红包或收取红包隐瞒不交不退者,一经发现,全额没收收受款项,并予五倍处罚。二次收取者,予停职处分。三次收取者,坚决予以辞退。
三、在我院就医的患者和家属如果发现我院医院工作人员向其索取红包,可当即拒绝,并请向我院客服部门举报,我院将会严肃处理该行为,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。
乌鲁木齐新军都白癜风医院
2012-01-19